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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#鳥龍派出所】哥就是不受案,我們還能怎麼辦?

#這是一則小編親身經歷的真實故事 #防杜數位犯罪警方吃案懶人包 #您也有過類似的經驗嗎#歡迎留言分享喔#請支持WIDI司執法人員教育訓練與培力計畫

#故事是這樣的】  昨(07/09)晚,小編接到一位來自某縣市的成年女生求助。

 她三年前曾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男子,但雙方並沒有交往關係,後來更因種種原因讓女生決定完全封鎖男子,沒想到,這竟是無止境惡夢的開始。

 加害男子不斷透過電話騷擾、恐嚇女生,導致女生產生恐懼、失眠、憂鬱等症狀,不得不看身心科門診。然而,這幾天加害男子竟然更為變本加厲,不斷以各種名義創建假的FB帳號,到處追問女方親朋好友,更打電話到女生工作場所騷擾,甚至向主管機關檢舉女方「欠債不還」、「賣淫約炮」等不實指控,更放話表示,若下週某日前女方仍未與他聯絡並向他道歉,將爆料給媒體讓女方好看!?

 小編在電話中,聽得出女生的擔心與害怕,除了情緒安撫外,也請她儘快蒐集手邊擁有的證據,並立刻報警提告刑法<妨害名譽罪>及<恐嚇危安罪>。

 但女生首先前往轄區警分局,被告知「分局不受理報案喔,妳要去派出所!」而前往派出所後,承辦員警百般說詞:「妳又不知道對方姓名怎麼告?」、「這種案件網路IP查不到啦」、「妳沒錄音,證據不足不會起訴的」等語,一再地遊說讓女生產生自我懷疑,更嚴重地打擊女生對於未來透過司法尋求平靜生活的期待。最後,警方連「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」(即以前舊的三聯單)都沒開,就成功勸退女生不敢再強求要報案,只能忍氣吞聲地默默回家。

 小編得知警方如此推託的狀況後,氣到整晚失眠,今(07/10)天一大早就坐高鐵衝去該縣市,陪同女生再次報案。

 這次,#我們選擇挑戰制度

 我們前往警分局再次要求報案,並指定由「偵查隊」受理。一開始偵查隊員仍推託說報案只能在派出所,但小編早已打電話向110專線確認過,警分局偵查隊也有受理民眾報案的權責,在坳不過我們的情況下,偵查隊終於願意受理,進行一個半小時的筆錄程序後,開立「受(處)理案件證明單」。至此,女生才終於放下心中部份大石,鬆了小小一口氣。

#警方就是不受案#我們能夠怎麼辦?】  其實,許多經歷過「數位性別暴力」的夥伴,都可能有過類似的遭遇:因為對於網路科技的不熟悉、案件難查等理由,警方就是百般勸退不願開案。

 但這樣的狀況,其實警方已違反《警察機關受理民眾刑案報案作業要點》第三條之規定: ☞「民眾報案不論案情巨細及當事人之身分,均應態度誠懇、熱心受理、立即反應,經調查確認案情屬實後,應填具刑案報案三聯單。」

 對此,數位女力聯盟WIDI小編特別把這次的經驗製作成懶人包,希望讓經歷過「#數位性別暴力」的妳,能瞭解認知到,不要被警方的威權或說詞給嚇退,只要堅定堅持地要求報案,警方依法即須受理;此外,亦可向地檢署直接按鈴申告。凡是涉及刑事案件,國家都有義務幫妳查到嫌犯是誰喔!

 如果警方仍拒絕開案,這時可以參考我們的懶人包,直接(或揚言)打電話向主管機關或該分局、派出所上級單位的「#督察組」報告,請他們進行調查員警是否推託吃案;抑或是提醒警方若不受理,可能涉及《刑法》§165條之「湮滅刑事證據罪」,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透過這些「善意提醒」的方式,讓承辦員警有所警惕,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喔!

#我們仍對警政單位抱持希望與期待】  我們並非指摘所有員警都像本次事件一樣,推託、施壓、不願受案。我們仍相信台灣擁有一個「值得信賴的警政系統」,仍相信有大多數願意積極協助被害者的第一線警政人員,仍在默默地為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努力著、堅持著。

 然而,要改變這樣的現況,我們就需要讓第一線的警政人員,在面對各種新型態「數位性別暴力」犯罪時,能有更多知能的專業教育訓練、培力與性別敏感度課程,方能使被害人在求助過程中,減少遇到司法挫折的痛苦經歷!

 邀請您以實際捐款行動,支持WIDI今年09~11月間預定舉辦的全國巡迴「#司執法人員專業教育訓練」課程,我們真的很需要經費協助我們補足充沛的執行人力!

 若您願意支持WIDI今年度的 #數位性別暴力防治計畫,☞捐款網址:https://reurl.cc/E2kao0  也歡迎您協助轉傳、分享訊息,讓更多關注數位性別暴力防治議題的朋友們知道唷!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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